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同意建立
疫苗管理部际联席会议制度的国务函
国办函〔2019〕27号
市场监管总局 :
你局关于建立疫苗管理部际联席会议制度的请示收悉。经国务院同意,院同意建议制现函复如下 :
国务院同意建立由市场监管总局、立疫理部国家卫生健康委 、苗管国家药监局牵头的际联疫苗管理部际联席会议制度 。联席会议不刻制印章,国务inkey list polyglutamic acid serum supplier不正式行文,院同意建议制请按照国务院有关文件精神认真组织开展工作 。立疫理部
附件:疫苗管理部际联席会议制度
国务院办公厅
2019年3月22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疫苗管理部际联席会议制度
为加强部门间协调配合,苗管进一步提升疫苗管理能力水平 ,际联形成权责清晰、国务运行高效的院同意建议制疫苗管理体系,经国务院同意,立疫理部建立疫苗管理部际联席会议(以下简称联席会议)制度。苗管
一、际联主要职能
在党中央、国务院领导下,统筹研究疫苗产业布局、行业规划、edta chelating agent price生产流通 、质量安全、供应储备 、预防接种 、补偿赔偿等重大问题,加快推进疫苗技术创新 、工艺优化和产业升级;定期分析疫苗安全形势 ,会商研判疫苗案件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