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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check valve factories

2024-05-04 21:08:02 [时尚] 来源:LSAW pipe to Singapore

­  (原标题:山东农民丁汉忠抗拆迁致两死案本周五重审,山东死案律师将作无罪辩护)

­  发回重审8个多月后,农民山东潍坊农民丁汉忠抗拆致两人死亡案将第二次一审 。抗拆2017年1月2日,致两重审作无罪辩澎湃新闻(www.thepaper.cn)从丁汉忠的本周辩护律师张维玉处获悉,日前他接到山东潍坊中院的律师6 check valve factories出庭通知:本案定于1月6日9时30分在昌乐县法院城郊法庭公开开庭审理。

­  这起案件缘起2013年9月25日的山东死案一起拆迁,当日,农民数名拆迁人员试图强制拆除丁汉忠居住的抗拆房屋  ,因此双方发生冲突。致两重审作无罪辩在冲突中  ,本周丁汉忠持镰刀挥砍 ,律师致两名拆迁人员死亡  。山东死案

­  2014年7月,农民潍坊中院一审以故意杀人罪判处丁汉忠死刑立即执行  ,抗拆他不服判决 ,提起上诉 。wholesale 2 inch threaded ball valve2016年4月  ,山东高院以原判认定的部分事实不清 、证据不足为由 ,撤销一审判决,并发回重审。

­  “我们认为丁汉忠的行为是正当防卫 。”张维玉说  ,他和本案另一位辩护律师燕薪将为丁汉忠作无罪辩护。

­  抗拆冲突致两人死亡

­  今年55岁的丁汉忠是昌乐县乔官镇丁家山村农民 ,他家并排居住的有六间房屋,其中三间是自家的 ,另外三间是他父母的。丁玉娥介绍说,早年,她大伯家搬城里后,她爷爷奶奶就搬到大伯家去住了 ,wholesale ball valve 2空出的房间从1998年起就给了他们家住 。

­  丁玉娥说 ,期间她父亲对房屋进行了装修改造,平静地生活了十几年。直到2013年 ,他们居住的房屋被列入“调整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范围,因补偿协议未谈妥 ,他们一直没有搬迁。

­  2013年9月25日 ,丁家山村村委相关人员联系施工人员黄中太 、黄国厚等人对丁汉忠父母的房子进行拆除  ,因此双方发生冲突 。在冲突中 ,丁汉忠持镰刀挥砍 ,致黄中太 、黄国厚死亡。wholesale 24v dc solenoid valve

­  2014年1月16日  ,潍坊市检察院向潍坊中院提起公诉 ,指控丁汉忠犯故意杀人罪 。7月28日 ,潍坊中院以故意杀人罪判处丁汉忠死刑立即执行,赔偿两位死者家属各2.1万余元 。

­  一审判决书显示  ,潍坊中院认定,当日15时许 ,当黄中太等人正使用挖掘机对房屋进行拆除时  ,丁汉忠与其子丁超闻讯后赶往现场并报警 ,与施工人员发生撕扯 。在双方冲突过程中,黄中太等人为阻止丁汉忠父子进入拆迁现场和拍照 ,对二人有摁倒、拖拽等行为 。wholesale gate valve ductil iron丁汉忠被放开后 ,手持镰刀猛砍黄中太头部、面部 ,致黄中太受伤倒地 。为救护伤者 ,多人上前阻止丁汉忠继续伤害黄中太,其中刘文持铁锨打伤丁汉忠头部  。丁汉忠随即又持另一镰刀上前追砍周围人员,砍伤黄国厚的头 、颈部等处。

­  黄国厚于同日死亡;黄中太经抢救无效于次日死亡 ,经法医鉴定,黄国厚系因锐器切断左侧颈总动脉致失血性休克而死亡;黄中太系因锐器刺破脑组织致颅脑损伤而死亡 。

­  一审 :被害人对激化矛盾负有一定责任

­  在一审阶段,控辩双方就丁汉忠伤人致死的过程一直存在分歧 。

­  丁汉忠辩解道 ,被害人纠集多人非法拆迁房屋,对他进行殴打,他为了制止不法侵害,在头部受伤的情况下进行还击,也未看清所使用的工具 ,系防卫过当。

­  丁汉忠的辩护律师也认为 ,丁汉忠在其住宅及人身遭受严重不法侵害时予以反击,从而致二人死亡的行为属于防卫过当;被害人未按照法律规定进行强制拆迁 ,殴打丁汉忠,存在明显过错 。

­  潍坊中院认为 ,丁汉忠因其住处与涉案房屋相邻,多年来对房屋进行改建并处于占用状态 ,故在进行拆除时应当妥善解决,避免因强行拆除而引发矛盾 。案发当天 ,施工人员未经商定即拆除房屋 ,又为防止因拆迁伤及丁汉忠及其亲属 ,对阻止拆迁的丁汉忠父子有摁倒、拖拽等行为,在行为方式上欠妥当 ,应当认定黄中太等人对于矛盾激化负有一定责任。

­  不过潍坊中院还认为,从整个案发过程以及丁汉忠的行为来看 ,黄中太等人仅与丁汉忠发生了一般性的肢体冲突 ,且随即又放开了丁汉忠父子 ,丁汉忠并未面临着不法侵害的现实性和紧迫性,其本人对黄中太、黄国厚二人的伤害行为亦非出于防卫意识,故不构成正当防卫或防卫过当。

­  此外 ,潍坊中院还未采纳“丁汉忠多次自行报警,归案后能如实供述其犯罪事实,构成自首”、“丁汉忠在侦查阶段所作的供述系非法取得,属于非法言辞证据 ,应予排除”等辩解和辩护意见 。

­  律师 :一审认定杀人但凶器不见血,有悖常理

­  一审判决后 ,丁汉忠不服,他于2014年8月向山东高院提起上诉 。

­  他的辩护律师袭祥栋指出 ,一审判决认定的“先砍后铲”完全错误,事实上是丁汉忠先被黄国厚打伤头部,生命危在旦夕;儿子丁超又被拖出院外生死未卜 。紧急情况下 ,出于防卫本能 ,顺手抄起棍棒物对院内正在行凶的黄中太、黄国厚等人挥舞,丁汉忠事后才知道手持物是镰刀。

­  袭祥栋还表示 ,在争执过程中 ,黄中太等人对丁汉忠拳打脚踢 ,丁汉忠被打的头破血流,但一审判决事实认定部分对此只字不提 ,认定事实严重不清。

­  “一审判决还认定丁汉忠砍伤黄国厚颈部 ,多人供述称黄国厚左颈动脉被砍断 ,血喷不止,荒唐的是砍伤黄国厚的镰刀头上却无血迹。”袭祥栋指出 ,一审判决出现“杀人不见血”  ,显然有悖常理。

­  2016年4月11日 ,山东高院以原判认定的部分事实不清 、证据不足为由  ,撤销了潍坊中院的一审判决,并发回重审。

(责任编辑: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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