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南昌1月4日电 1月4日,首例适用江西省浮梁县人民法院环境资源法庭在该院依法公开开庭审理了公益诉讼起诉人浮梁县人民检察院与被告浙江海蓝化工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蓝公司)环境污染民事公益诉讼一案并当庭宣判 。民法据了解,典污这是染环全国首例适用《民法典》污染环境惩罚性赔偿条款的案件。
被告海蓝公司被判决赔偿生态环境修复费用、境惩erw pipe making machine/pipe mill环境功能性损失费用、罚性roof sheet making machine china应急处置费用及检测费 、赔偿鉴定费共计2853665.56元,条款承担环境污染惩罚性赔偿金171406.35元。案件同时判令被告海蓝公司就其污染环境的宣判行为在国家级新闻媒体上向社会公众赔礼道歉。
法院审理查明 :2018年3月3日至同年7月31日期间,首例适用被告海蓝公司生产部经理吴某民将公司生产的民法硫酸钠废液交由无危险废物处置资质的吴某良处理,吴某良又雇请李某贤将30车1124.1吨硫酸钠废液运输到浮梁县寿安镇八角井 、典污rebar mesh welding machine浮梁县湘湖镇洞口村的染环山上倾倒,造成了浮梁县寿安镇八角井周边约8.08亩范围内环境和浮梁县湘湖镇洞口村洞口组的境惩地表水受到污染,妨碍了当地1000余名群众饮用水 。
经鉴定,sandwich panel machine price两处受污染地块的生态环境修复总费用为人民币2168000元,环境功能性损失费用共计人民币57135.45元